義烏商標申請撤三概況介紹
根據我國商標法第四十九條的規定:注冊商標成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稱或者沒有正當理由連續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可以向商標局申請撤銷該注冊商標。此條法律規定對應于實踐中的案件類型全稱為“撤銷連續三年停止使用注冊商標的申請”,簡稱為“撤銷三年不使用”,俗稱為“撤三”。
義烏商標申請撤三所需資料
申請人需要提交一份《撤銷連續三年停止使用注冊商標的申請書》,并書面說明一下這枚商標“不使用的情況”。
義烏商標申請撤三的條件
只有注冊時間超過3年的商標,才可以對其提出撤三。需要特別說明的是,如果一枚注冊商標,取得注冊之前曾經遇到過異議或異議復審,可以對其提出撤三的“滿三年”應當自異議裁定或異議復審裁定生效之日起計算。
義烏商標申請撤三的流程
申請人提交申請書之后,商標局在受理該撤三申請之后給注冊人下發《關于提供注冊商標使用證據的通知》,要求注冊人自收到這份通知書之日起2個月內提交該注冊商標的實際使用證據。
注冊人按期提交其注冊商標的實際使用證據。商標局收到證據材料后,進行證據審查和事實認定。如果審查認定該證據可以證明注冊商標在指定3年期間內有實際使用,會下發一份“商標注繼續有效的決定書”,反之,會下發“撤銷商標注冊的決定書”。
如需進一步查詢,歡迎隨時撥打義烏咨詢熱線 0579-85206707/08 或深圳熱線86-755-82143181,或發郵件到2355891266@qq.com聯系戴娟娟。也可以直接訪問日聰集團官網:http://www.zjdaye.cn;義烏本地網站:http://www.yiwu-tannet.com/ ;義烏登尼特更是歡迎各位商家隨時來訪本公司:義烏市稠州北路1121號福田大廈A座1906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