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的企業直接或通過其控制的境外企業,以投入資產、權益或提供融資、擔保等方式,獲得境外所有權、控制權、經營管理權及其他相關權益的投資活動,都要先備案,才能開展投資活動。前面寫過境外投資備案的流程,接著是一些需要注意的事項,請仔細閱讀以下注意事項,

【ODI備案需申請變更的情形】
(一)投資主體增加或減少;
(二)投資地點發生重大變化;
(三)主要內容和規模發生重大變化;
(四)中方投資額變化幅度達到或超過原備案金額的20%,或中方投資額變化1億美元及以上;
(五)需要對項目備案通知書有關內容進行重大調整的其他情形。
投資主體有以上情形之一的,應當在發生前通過網絡系統向出具該項目備案通知書(省發展改革委)和企業境外投資證書(省商務廳)的部門提出變更申請。
【ODI備案有效期】
備案通知書有效期2年。兩年內投資主體直接或通過其控制的境外企業未開展境外投資活動,備案通知書失效。確需延長有效期的,投資主體應當在有效期屆滿的30個工作日前通過網絡系統向省發展改革委提出延長有效期的申請。
海南登尼特可代辦ODI備案、變更申請,詳情可來電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