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外商獨資企業年報聯系方式 86-21-58763186
上海外商獨資企業年報即上海外資公司年檢。根據上海市工商局規定上海外資公司注冊成立后二年起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須做聯合年檢,逾期不辦理年檢手續上海市工商部門會有1至10萬的行政處罰。
一、上海外商獨資企業年報應提交的文件、證件
1、公司或法定代表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委托書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證明(居民身份證、工作單位證明或代理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
2、《外商投資企業、臺港澳僑投資企業聯合年檢報告書》一份(原件);
3、營業執照正、副本;
4、滿一個會計年度(含一個會計年度)以上的外商投資企業提交經會計師事務有限公司審計出具的審計報告(含年度資產負債表和損益表);
5、驗資報告(應在本年度繳納出資的外商投資企業提交);
6、外商投資企業經營范圍中涉及法律、法規規定須提交有關具體項目前置許可證原件及與原件核對一致的復印件(由企業蓋章并注明"與原件一致"字樣);
7、其他應提交的資料。
二、上海外商獨資企業年報:分支機構(含辦事處)年檢提交的材料
1、公司或法定代表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委托書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證明(居民身份證、工作單位證明或代理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
2、外商投資企業分支機構年檢報告書;
3、外商投資企業分支機構的隸屬法人公司已參加當年度年檢的執照副本的復印件(加蓋企業公章并注明 "與原件一致"字樣并加蓋法人公司公章);
4、外商投資企業分支機構經營范圍中涉及法律、法規規定須辦理前置審批項目的,年檢時應提交有關項目前置許可證原件及與原件核對一致的復印件(加蓋企業公章并注明 "與原件一致"字樣);
5、外商投資企業分支機構營業執照正、副本原件或注冊證原件。
三、上海外商獨資企業年報未年檢的處罰規定
1、企業無正當理由在3月15日前未報送年檢材料的,由登記主管機關處以1000元以下的罰款;
2、在年檢截止日期前未申報年檢,屬于公司的,依照《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六十八條的規定處以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屬于非公司企業法人或者屬于非法人經營單位的,處以違法所得額三倍以下的罰款,高不超過三萬元,沒有違法所得的,處以一萬元以下的罰款;
3、企業未參加年檢不得繼續從事經營活動。登記主管機關對年檢截止日期前未參加年檢的企業法人進行公告。自公告發布之日起30日內仍未申報年檢的,依法吊銷營業執照;
4、企業在年檢中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屬于公司的,依照《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六十八條的規定,處以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屬于非公司企業法人的,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警告、處以違法所得額三倍以下的罰款,高不超過三萬元,沒有違法所得的,處以一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以吊銷營業執照;屬于非法人經營單位的,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警告、處以違法所得額三倍以下的罰款,高不超過三萬元,沒有違法所得的,處以一萬元以下的罰款。
四、上海外商獨資企業年報的聯系方式
上海日聰咨詢熱線:86-21-68877368 58763186 58369652;
上海日聰公司網站:http://www.zjdaye.cn/;
上海日聰公司地址: 中國上海市浦東南路855號世界廣場15樓F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