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香港公司的企業或投資人必須要搞清楚相關報稅問題,香港稅務局針對香港公司報稅都具有明確的法例明文規定,簡易而言,要是公司運營,就必須向香港稅務局申報。
注冊香港公司后可不可以零申報
香港注冊公司后可不可以零申報跟公司在香港開戶或內地開戶沒有關系,這主要取決于公司當前的經營性質,香港公司有沒有營業收入,如果有營業收入,不管你開的是香港本地賬戶,還是內地開的離岸賬戶或瑞士開的離岸賬戶,都是在做賬審計報稅的,不能做零申報。香港本身是一個法制國家,對不來自于香港的利潤可以申請海外利得豁免,這個不相同于單獨的零申報,零申報就是說明你公司的業務是零。
注冊香港公司后怎樣進行零申報
注冊香港公司后一些企業覺得,要是沒有香港經營,就不必做申報,這是一種錯誤的認知。企業注冊香港公司是因為有特殊需要,開設銀行賬戶,無非就是解決出口收款問題。
所以,香港注冊公司是否需要做申報,取決于是否開始了銀行賬號,要是答案是肯定的,就需要正常的做稅務申報,做出稅務安排。
此外,不是所有香港注冊公司都可以做零申報的,企業投資者要清楚香港公司可以支持做零申報的條件。
一般香港有限公司報稅可分為兩種:1、香港公司做零申報(業務不活躍審計報告),同時滿足以下條件:①、沒有購買任何物業、資產;②、沒有任何銀行出入記錄(銀行月結單);③、沒有經營任何業務,(包括香港本地業務和海外業務)。2、核數師報告(做帳、審計、報稅)。
注冊香港公司后進行零申報的條件有哪些
1、注冊香港公司沒有購買過任何的物業;
2、注冊香港公司沒有任何的業務發生(包括在港業務和海外業務);
3、注冊香港公司沒有任何的銀行進出入記錄(銀行月結單);
只有滿足了這三個條件,注冊香港公司才可以做一個業務不活躍報告,但稅務局有7年的追查期,也就是說稅局有權追香港公司七年以內的財務報表,因此不管您是做零申報還是做審計,都需要把業務各項單據及銀行月結單保存好。
如果不滿足上述條件而做零申報,一旦被政府查到,是要受到“瞞稅”的罰款的,罰款最高5萬港幣,另外應繳稅款3倍,董事最高監禁3年。
香港日聰集團致力于公司注冊事業,在注冊香港公司、離岸公司以及做賬審計等方面擁有豐富的資源和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