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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塔爾是《巴黎公約》的成員國,中國申請人可以根據《公約》第4條規定,以中國的商標申請為基礎在中國商標申請日起6個月內向卡塔爾提出商標申請,并享有優先權。
另外,卡塔爾也是海灣合作委員會(GCC)的成員國,依海合會商標法的規定,如商標曾于GCC會員國所參加之國際條約中之任一簽署國中申請,可于該申請6個月內主張優先權。目前,海合會成員國共有6個國家 ,分別為:阿聯酋、沙特阿拉伯、卡塔爾、 阿曼、巴林、科威特。

一、卡塔爾商標注冊概述
卡塔爾現行商標法規主要基于2002年頒布的《商標法》。由“卡塔爾商標局”統一負責管理商標事務,官方語言為阿拉伯語。商標專用權需要通過注冊取得。商標注冊不是強制性的,但為了保護商標或進行續展,就需依法登記注冊。卡塔爾商標注冊采用“申請在先”原則,但在某些情況下,也可以按“在先使用”主張商標權。
卡塔爾是《內羅畢條約》、《TRIPS協定》、《WIPO公約》和《巴黎公約》等國際知識產權條約的締約國;暫未加入《馬德里議定書》或《馬德里協定》,故商標注冊只能通過“單國注冊”的方式辦理。
二、卡塔爾商標注冊申請
卡塔爾商標局采用尼斯分類的商品和服務描述,自2017年2月12日開始接受第43類、第44類、第45類的服務項目,在此之前采用第7版尼斯分類只有42個類;第33類商品、 第32類中和酒精有關的商品及第29類中的豬肉制品不能注冊;不接受表多類申請。 卡塔爾可注冊為商標的要素有:文字、名稱、圖形、三維標識、顏色組合、標語、外觀等。
若申請人非卡塔爾居住的,須委托本國專門的代理人辦理。卡塔爾商標注冊所需的基本材料為:
1.商標圖樣;
2.詳細商品/服務項目;
3.申請人名義及地址;
4.公證認證的委托書;
5.營業執照復印件;
6.若聲明優先權的,需提供優先權證明文件及對應的阿拉伯語翻譯。
三、申請注冊卡塔爾商標的主要流程
流程:申請一審查一公告一核準一發證。申請遞交后1周左右受理,卡塔爾商標局會進行形式審查和實質審查,審查不能通過的則會下發駁回通知書并要求申請人在駁回通知書載明的時限內予以答復;審查通過的即安排公告,自公告日起4個月為異議期,任何利益相關人或在先權利人均可提出異議,
提異議的理由主要有:
1.與在先商標沖突,如擁有在先的注冊商標;
2.商標具有描述性;
3.商標缺乏顯著性;
4.商標具有不良影響;
5.馳名商標;
6.惡意注冊;
7.在先其他權利沖突,如商號權、外觀設計、版權、人名等;
8.通用名稱;
9.地理標識;
10.未經授權使用的標志;
11.有違公序良俗。
公告期內無人提出異議或者異議不成立的,商標將會被核準注冊。順利的情況下,卡塔爾商標注冊目前需要1年半左右。如中途遇到異議或駁回,時間將會有所延長。
卡塔爾注冊商標維護
卡塔爾商標注冊后10年有效,有效期自申請日起算;到期日前1年內可以辦理續展,寬展期6個月;續展有效期10年。
卡塔爾商標注冊后的無效或撤銷申請,一般可根據下述理由提出:
1.違反《商標法》規定的;
2.商標注冊后連續5年未在當國實際使用的,任何人都可申請撤銷,不可抗力除外。
商標撤銷或無效申請需向法院提出,在現行審查條件下,一般需耗時2~3年。被申請人一般可提供如下證據材料應對他人以“未使用”為由提出的撤銷申請:發票、標簽、市場調查結果、產品目錄、報價單、基于互聯網的使用、營業額證據、廣告、持續維護的網站、包裝、裝潢、書面聲明。在辦理轉讓時,還需要對轉讓協議及受讓人委托書進行公證認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