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外匯管理局及其分局、支局(以下簡稱、“外匯管理局”)負責對境內機構外匯賬戶的開立審批、使用管理、賬戶的撤銷及檢查等。開戶銀行應當按照本辦法為開戶單位辦理開戶手續,監督收付;境內機構、駐華機構應當按照本辦法開立和使用外匯賬戶。
暫收待付或暫收待結項下的外匯,包括境外匯入的投標保證金、履約保證金、先收后支的轉口貿易收匯、郵電部門辦理國際匯兌業務的外匯匯兌款、一類旅行社收取的國外旅游機構預付的外匯、鐵路部門辦理境外保價運輸業務收取的外匯、海關收取的外匯保證金、抵押金等。
企事業單位持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社會團體持民 政部門頒發的社團登記證;其他單位持國家授權機關批準成立的批件 。
外匯局應當對開戶銀行和開戶單位的開戶、收付等情況 進行監督檢查;對違反本辦法的,外匯局可以對其單處或者并處警告、罰款或者取消外匯賬戶開戶權的處罰。
如需進一步查詢,歡迎隨時撥打義烏咨詢熱線 0579-85206707/08 或深圳熱線86-755-82143181,或發郵件到2355725139@qq.com聯系戴娟娟。也可以直接訪日聰集團官網:www.zjdaye.cn;義烏本地網站:http://www.yiwu-tannet.com/ ;義烏登尼特更是歡迎各位商家隨時來訪本公司:義烏市稠州北路1121號福田大廈A座1906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