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新注冊的馬來西亞公司必須在開始營業之日起的三個月內跟馬來西亞內陸稅務局申請公司的稅務賬號。馬來西亞公司每年繳付公司所得稅時都是根據已申請的稅務賬號付款給馬來西亞內陸稅務局。除了以上,在公司聘請第一個員工的七天之內,公司就必須跟公積金局和社會保險機構申請公司的公積金和社保賬號。過后,每月都必須用已申請公司的公積金和社保賬號來付員工的公積金和社保。
一、馬來西亞公司注冊的稅收體系和制度
馬來西亞聯邦政府和各州政府實行分稅制。聯邦財政部統一管理全國稅務事務,負責制定稅收政策,由其下屬的內陸關稅局(征收直接稅)和皇家關稅局(征收間接稅)負責實施。直接稅包括所得稅和石油稅等;間接稅包括國產稅、關稅和進出口稅、銷售稅、服務稅和印花稅等。各州政府征收土地稅、礦產稅、森林稅、執照稅、娛樂稅和酒店稅、門牌稅等。外國公司和外國人與馬來西亞企業和公民同等納稅。
二、馬來西亞公司注冊的稅收體系和制度主要稅賦和稅率
1、馬來西亞公司注冊的公司稅:目前,內外資公司稅為26%。但對繳足資本低于250萬馬幣的公司,第一個50萬馬幣收入的稅率為20%,接下來收入的稅率為26%。自2006年起的3年內,公司稅自28%每年降低1個百分點。
2、個人所得稅:采用0-28%的累進稅率,并可獲得減免,起征點為2500馬幣。對在馬短期逗留和在馬工作不滿60天的非居民取得的收入可予免稅。
3、預扣稅:非居民公司或個人應繳納預扣稅,特殊所得(動產的使用、技術服務、提供廠房及機械安裝服務等)10%;專利所得10%;利息15%;大眾演出所得15%;依照合同獲得承包費用:承包商15%、雇員3%。
4、銷售稅:對所有在馬來西亞制造的產品和進口商品征稅,平均稅率為10%。
5、消費稅:稅率通常為5%,在服務收費或銷售物品時征收,起征點介于15萬至50萬馬幣之間。
6、進口稅:大多數進口貨物需繳納進口稅,稅率分從價稅和特定稅,從價稅率介于2%-300%。
7、出口稅:馬來西亞對包括原油、原木、鋸材和棕櫚油等在內的資源性產品出口征收出口稅。
8、印花稅:企業資產首次達到10萬馬幣的,征收1%的印花稅,超過該金額的,征收2%的印花稅。對于可轉讓票據,稅率為0.3%。
9、國產稅:本地制造的一些特定產品,包括香煙、酒類、紙牌、機動車輛等,須繳納國產稅。
馬來西亞公司注冊稅務聯系日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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