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注冊公司之后,也和國內公司一樣需要向稅務局進行稅務申報,下面為大家介紹一下香港稅報的模式。
一、香港稅報的模式
在香港,新公司成立18個月后政府會下發利得稅報稅表,第一次稅報,之后每年4月份有可能發出利得稅報稅表,處理稅報大約有三種情況:
1、零報稅——適合沒有經營的公司;
2、做賬報稅——適合有經營的無限公司;
3、做賬核數報稅——適合有經營的有限公司。
二、零報稅
若在一個財政年度內,公司無經營,則該年就可向政府申請豁免做賬、核數和繳納稅款,直接進行零報稅即可。
辦理時間:一般新公司會在第18個月收到香港稅局發來的利得稅表,零申報須在收到稅表后的一個月內持填報好的利得稅表去稅局報稅。
零報稅辦理流程:收到香港稅局的利得稅表→股東確認簽署→交付報稅費用→到稅局辦理報稅→辦理完畢,回饋客戶。
三、做賬稅報和做賬核數稅報
香港稅報以年為單位,做賬可以每月做賬和每年一次性做賬,但是核數一般是一年一次。無限公司做賬之后可以直接報稅,但是有限公司做完賬之后一定要經過香港持牌會計師出具核數報告之后才能進賬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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