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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稅務審計報告定義
稅務審計報告是稅務審計人員根據稅務審計的相關法律、法規,對被審計單位的納稅行為和納稅事項進行評估,并發表意見的書面文件。稅務審計報告的格式、結構和內容等是否規范、完整,將直接影響到稅務審計機關的形象、審計報告質量和審計結果的執行等問題。
成都稅務審計報告原則
(1)根據稅務審計工作的要求,稅務審計報告應如實反映審計范圍,審計依據,已實施的審計程序和應發表的審計意見,具體應達到:
①描述評價被審計人納稅事項;
②對內部控制及會計制度不完善而容易導致納稅事項錯漏的地方,應給予行動建議;
③解釋對審計發現的問題的處理意見。
(2)陳述分析結果的準則:要具備可驗性的特征。
①定量資料須用一種能讓讀者復算的方式表達。
②針對研究分析的所有方面,須提供足夠的資料,讓審計報告的其他使用者用同樣的資料可以得到相同的分析。
③報道審計工作細節的準則是,讀者須能夠獨立地完整地復制審計結論。
④審計結論要十分清楚明確。審計報告中得出的結論須要指明審計工作的條件與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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