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記賬所需單據以及服務方式
客戶必需每月5號前提交上月相關單據,具體如下:
①銀行月結單及水單;
②銷售發票;
③成本發票;
④現金日記帳(流水帳) ;
⑤費用發票:工資、租金、運費、辦公費、交際費、差旅費等。
注意:北京公司所需要的發票必須是由稅局制定的。
代理記賬服務價格及付款方式
代理記帳收費:小規模納稅人每月rmb500起;一般納稅人每月rmb1000起。業務辦理前需支付全款,歡迎用現金、轉帳、電匯、支票或本票支付到我們指定的香港或內地帳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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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登尼特:010-58694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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