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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關于代表處工商登記注銷所需文件
1.由境外公司董事長或總經理簽署的常駐代表機構注銷申請書(及中文譯文);寫明注銷原因、及注銷時間
2.由國稅局出具的完稅證明;
3.由地稅局出具的完稅證明;
4.由海關出具的海關手續完結證明(原未做海關登記的,出具海關未登記證明);
5.由銀行出具的關閉帳戶手續證明;
6.常駐代表機構《工商登記證》、《首席代表證》、《代表證》;
7.填寫工商局表格(由我公司提供)。
時間為:5個工作日。
二、關于代表處公安局備案注銷所需文件
1.由境外公司董事長或總經理簽署的常駐代表機構注銷申請書(及中文譯文);寫明注銷原因、及注銷時間
2.公安局備案登記本;
時間為:1個工作日。
三、關于代表處企業代碼證書注銷所需文件
1.由境外公司董事長或總經理簽署的常駐代表機構注銷申請書(及中文譯文);寫明注銷原因、及注銷時間
2.組織機構代碼證書正本及副本、電子代碼卡;
時間為:5個工作日。
四、關于代表處海關注銷所需文件
1.由境外公司董事長或總經理簽署的常駐代表機構注銷申請書(及中文譯文);寫明注銷原因、及注銷時間
2.原海關登記證;
時間為:1個工作日。
五、關于代表處關閉開戶銀行賬戶所需文件
1.銀行開戶許可證
2.財務章、法人章
3.銷戶申請書
4.未使用完的空白支票
注:以上稅務注銷,不含每年的年底審計(年底審計應為代表處每年必做的常規項目)
時間為:2個工作日。
六、關于國稅局稅務注銷所需文件
1.書面申請
2.稅務登記證(正、副本)
3.稅務代碼章
4.稅務登記表
5.提供稅務登記表附表(如果有納稅鑒定,請同時提供)
(1) 1997年以前成立的代表機構應提供該企業納稅方法證明;
(2) 1997年以后成立的代表機構應提供該稅務機關核發的征稅、免稅界定通知書
6.提供三年的企業繳納稅款完稅證(復印件)
7.注銷、停業稅務登記申請表(一式三份)
8.常駐代表機構提供國家有關部門批準撤銷的函件(經貿委服務中心、銀行、保監會、工商局服務中心等)
9.提供總機構關于企業變更、撤銷的決定報告
10.提供三年的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的結果通知書(包括注銷當年的匯算清繳通知書)
11.按經費換算收入方法提供三年的會計師查帳報告;按核實、核定方法納稅的代表處提供三年的合同復印件
12.提供三年的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季度申報表
13.填寫檢查記錄
14.按經費換算收入方法的企業需提供有關固定資產說明
(1) 實行攤銷的,需提供稅務機關批復
(2) 一次計入的,需會計師在查帳報告上注明;如查帳報告未注明,需企業提供說明及固定資產清單(單價、購入年月等)
15.納稅人辦理清算、注銷、遷移申請的補充說明
時間為:20個工作日,。
七、關于地稅局稅務注銷所需文件
注意:如代表處有外籍個人,需先辦理外籍個人所得稅納稅清算。
1.納稅清算申報表原件
(1) 此表中的“計算機代碼”、“企業名稱”、“經濟性質”、“詳細地址”按照稅務登記證填寫,稅務登記證與工商登記證不一致的,需先辦理稅務登記變更。
(2) “申報人”由首席代表簽字,首席代表已離任的,由總機構授權的有關人士簽字,同時需提供總機構授權證明原件。
(3) “納稅清算申報情況”填寫在地稅局繳納的需清算的三個年度各稅種數額;“申報書附送的有關資料”在遞交《納稅清算申報表》時由承辦人輔導填寫。
(4) 上述(1)、(2)、(3)所列《納稅清算申報表》的各項由代表處自行填寫,如有修改,在修改處加蓋代表處公章。
2.稅務登記證正、副本原件
稅務登記證正、副本如丟失,應按照稅務登記管理規定,登報聲明。
3.有關部門批準代表處注銷證明原件
4.總機構注銷申請書原件及翻譯件
需寫明代表機構注銷原因、代表機構注銷的準確日期。總機構注銷申請書原件需由總經理或董事會成員簽字并加蓋公章,翻譯件上需首席代表簽字并加蓋代表處公章。
5.稅務登記表原件(2004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代表機構無需提供)
如《稅務登記表》丟失代表處需出具丟失說明,由首席代表簽字并加蓋代表處公章,首席代表已離任的,由總機構授權的有關人士簽字,同時需提供總機構授權證明原件。
6.稅務代碼章
稅務代碼章如丟失,代表處需出具丟失說明,由首席代表簽字并加蓋代表處公章,首席代表已離任的,由總機構授權的有關人士簽字,同時需提供總機構授權證明原件。
7.營業稅界定通知書及確認營業稅納稅方法登記表原件
(1) 2003年7月1日以前成立的代表機構都需提供。
(2) 2003年7月1日以后成立的代表機構只需提供確認營業稅納稅方法登記表(原件)。
(3) 營業稅界定通知書及確認營業稅納稅方法登記表如丟失,代表處需出具丟失說明,由首席代表簽字并加蓋代表處公章,首席代表已離任的,由總機構授權的有關人士簽字,同時需提供總機構授權證明原件。
8.工商登記證副本原件
由稅務人員驗證后返納稅人。工商登記證如過期,需先辦理工商登記證延期手續。
9.中介機構的審計報告或清算報告原件(稅收繳款書復印件)
稅務人員對納稅人提供的中介機構的審計報告或清算報告原件驗證后及時返納稅人,同時將系統中的入庫數據與納稅清算表中填寫的各數據進行核對,有出入的,要提供稅收繳款書復印件留存歸檔。
(1) 如注銷截止日期在當年6月30日前,需提供當年及以前三個年度的稅收繳款書復印件、審計報告或清算報告原件;如注銷截止日期在當年6月30日后,需提供當年及以前兩個年度的稅收繳款書復印件、審計報告或清算報告原件。
(2) 稅收繳款書包括:營業稅稅收繳款書、中方個人所得稅稅收繳款書、外籍個人所得稅稅收繳款書、車船使用牌照稅稅收繳款書、城市房地產稅稅收繳款書等。
(3) 按經費支出換算收入繳納營業稅的代表機構需提供審計報告原件,營業稅為其他方式的需提供清算報告原件,免稅的無需提供。
(4) 如果涉及車輛過戶轉賣或報廢的情形,需提供相應證明材料的復印件。
(5) 清算報告中要列明代表處涉及的各種稅費的繳納情況。
10.中方人員工資明細表
(1) 需寫明代表處在納稅清算年度內每人每月的收入金額,個人繳納的“三險一金”的金額以及納稅的金額。
(2) 如由外企、四達等中介機構代扣代繳中方人員個人所得稅的,需由代扣代繳的中介機構出具納稅清算年度內的工資明細表,并加蓋中介機構的公章(部門章及財務章無效),同時提供每人的代扣代收稅款憑證或完稅證明復印件;不能提供代扣代收稅款憑證或完稅證明復印件的,由出具證明的中介機構的主管稅務機關在出具的證明上蓋章確認。
11.納稅清算年度內代表處所有合同(包括租賃合同、保險合同、服務合同等)原件
各類原件由稅務人員驗證后返納稅人。代表處如使用總機構的房產作為辦公用房,由總部出具相關證明,并提供房屋產權證明(原件);如租用業主的房產作為辦公用房,且不在我局繳納城市房地產稅的,需提供由地稅局代開的發票原件。
備注:
1.由總機構提供的證明需用總機構公文紙,文字需用總機構所在國母語或英語。
如總機構被收購由收購的公司出具相關證明材料(復印件),如總機構被合并,由合并后的公司出具相關證明材料(復印件)。
2.外文證明需由代表機構出具中譯文,并注明“譯文與原文一致”字樣,并加蓋代表處公章。
3.所有復印件均需A4紙打印并注明“此復印件與原件一致,原件保存在XXX”字樣,并加蓋代表處公章。若相關文件和資料涉及多頁的,需要在每頁右下角編寫序號,在首頁注明“此復印件與原件一致,共計XX頁,原件保存在XXX”字樣,并加蓋騎縫章。
4.凡是進行納稅清算的代表機構,應按上述要求提供全部資料,稅務機關方可受理并按規定的時限辦理納稅清算手續。
時間為:30個工作日,。
八、關于代表處首席代表、代表個人所得稅完稅(清算)所需文件
1.自然人納稅清算表
常駐代表機構和外籍個人(或首席代表)同時注銷,而且外籍個人(或首席代表)未單獨辦理過納稅登記的,不用單獨填寫《自然人納稅清算表》,將外籍個人(或首席代表)完稅情況在清算報告中說明即可。
2.總機構出具的工資及離任證明原件及翻譯件
(1)需注明該人從何時開始任職,何時結束任職,在境內外有無兼職(如有兼職需注明在何處任何職,同時兼北京代表處首席代表或代表),每月境內外總收入是多少(如每月不一樣,需提供每月收入的明細情況),有無獎金(如有應注明每筆獎金的金額),個人所得稅的稅款負擔方(如不注明默認為公司負擔)。
(2)在境內企業如有兼任職務的,需注明總機構是否發放工資,境內企業發放工資的金額,是否由境內企業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3)總機構出具的工資及離任證明需由總經理或董事會成員簽字并加蓋公章。
(4)由總機構提供的證明需用總機構公文紙,文字需用總機構所在國母語或英語,由代表處出具中譯文,并注明“譯文與原文一致”字樣,并加蓋代表處公章。
(5)如總機構被收購由收購的公司出具相關證明材料(復印件),如總機構被合并,由合并后的公司出具相關證明材料(復印件)。
3.稅收繳款書及相關完稅證明原件
稅務人員對納稅人提供的各數據應與系統進行核對,如發現系統中的入庫數據與納稅人填寫的數據有出入的,要提供稅收繳款書復印件留存歸檔。
(1)離任日期在當年6月30日前的需提供離任年度及離任前三個年度稅收繳款書復印件。
(2)離任日期在當年6月30日后的需提供離任年度及離任前兩個年度稅收繳款書復印件。
(3)首席代表為中方的并由外企、四達等中介機構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的,需由代扣代繳的中介機構出具工資明細表,并寫明首席代表的收入金額,繳納的“三險一金”的金額以及納稅的金額,并加蓋中介機構的公章(部門章及財務章無效),同時提供其本人的代扣代收稅款憑證或完稅證明復印件;不能提供代扣代收稅款憑證或完稅證明復印件的,由出具證明的中介機構的主管稅務機關在出具的證明上蓋章確認。
4.護照或回鄉證、臺胞證復印件
(1)境外有兼職,按天納稅的外籍人員和臺灣居民,需提供本人護照或臺胞證完整復印件(包括空白頁),不能提供完整復印件的,視同任職期間均在境內工作。
(2)境外有兼職,按天納稅的港澳居民,需提供回鄉證復印件,同時出具在任職期間內所有的進出大陸境內的記錄,由本人簽字確認并加蓋代表處公章。
(3)離任月份按天納稅的,提供護照離境日期頁復印件或機票復印件。
稅務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
九、外資代表處注銷服務費RMB20,000起。
十、為什么要選擇登尼特
1.登尼特已經在中國建立了服務網絡,投資中國總有一家登尼特在您身邊,方便您以后的發展;
2.團隊優勢、24小時服務;
3.強大的商貿服務中心,供求配對平臺,代(帶)客采購;
4.幫助域名注冊,做中國網站;
5.為中小企業建立服務平臺、物流中心、資訊中心;
6.強大的財稅團隊,提供理財方案;
7.十年的成功經驗,兩萬多家的成功案例;
8.“五品”優勢:品牌、品貌、品格、品質、品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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