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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日聰企業知識產權服務處從“新藍網”獲悉, “嘀嘀打車”改名“滴滴打車”,仍未逃出商標侵權的“罪”。
近日,廣州一家公司又對其“滴滴”商標進行了侵權起訴,該案已由北京海淀法院受理。加上廣州的這家公司,北京小桔科技就其 運營的打車軟件,改名前后,已經有三個商標侵權的官司纏身。
“嘀嘀打車”改名“滴滴打車”,仍逃部出商標侵權的“罪”。近日,廣州一家公司又對其“滴滴”商標進行了侵權起訴,該案已由北京海淀法院受理。加上廣州的這家公司,北京小桔科技就其 運營的打車軟件,改名前后,已經有三個商標侵權的官司纏身。
另外,北京小桔目前所使用的“滴滴”商標僅處于初審公告期,杭州妙影對其提出了異議:“滴滴”商標根本就不該被初審通過。
北京小桔鐘情“滴滴(嘀嘀)” 三個官司同時上身
今年5月,杭州妙影正式起訴北京小桔科技,告其使用的“嘀嘀”打車商標存在侵權,該案已由杭州市中級人民 法院立案受理,目前尚未開庭。在妙影科技通過媒體公布此案件的二天(5月20日)北京小桔科技發表聲明,正式將“嘀嘀”打車更名為“滴滴”打車,巧妙地取了同音不同字的兩個字。
杭州妙影科技認為,變更之后的“滴滴”打車商標因為和“嘀嘀”近似,容易讓人產生混淆,按照商標法規定 仍然存在侵權行為。“改名為三點水的滴滴,太容易造成混淆了,絕大部分人,音是相同的,根本不會研究到 底是口字旁的嘀嘀還是三點水的滴滴,這對我們商標所有者來說,明顯是侵權的,我們認為他的這次變更是治 標不治本的,沒有改變侵權的現狀。”杭州妙影負責人吳旭華說。隨后的6月27日,杭州市拱墅區人民法院正式受理“滴滴”打車商標侵權案,案件擇日開庭。
復旦大學知識產權學院副院長,博士生導師許春明認為,北京小桔公司把口字旁的“嘀嘀”改為三點水這個“ 滴滴”,從一定程度上,減弱了他侵權的風險,但是在本質上可能并沒有消除侵權的性質。
就在杭州妙影與北京小桔就這一系列案件打得火熱時,遠在廣州的一家公司,關于“滴滴”也有話說。7月初, 廣州一家名為廣州睿馳計算機科技的公司起訴稱其擁有“滴滴”商標,北京小桔科技提供的“滴滴”打車服務 與公司商標核定使用的服務相同或近似,侵犯了自己所享有的上述商標權,故起訴要求北京小桔公司立即停止侵權,并在其網站及全國主流媒體上刊登聲明消除影響。目前,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已經受理了此案。
至此,北京小桔公司所運營的“滴滴”打車軟件已經惹上了三個官司,且都是商標侵權案。從口字旁的“嘀嘀 ”,到改名后的三點水“滴滴”,都存在商標侵權現象,目前三個案子已由不同的法院正式受理,并擇日開庭 。
杭州妙影提起商標異議 商標局工作人員說法曖昧
7月9日,杭州妙影公司相關負責人就“滴滴”打車商標侵權一事向國家商標局提出異議申請,在國家商標局受理大廳,杭州妙影的代理律師賈宏向工作人員提出異議。
律師:“你看這個口字旁‘嘀嘀’和三點水旁‘滴滴 ’是不是很相似”?
工作人員點點頭。
律師:“‘滴滴’商標按照正常流程,就不應該通過初審,商標審查員 在審查一個商標時,需要考慮到新的商標與原有的商標是否存在近似的可能,而三點水的滴滴無論是讀音還是 文字結構上,都構成了與‘嘀嘀’的近似,且都用于第九類可下載軟件上,屬于同類別的近似商標,你們是怎么通過初審的?”
工作人員:“這個要問審核人員。”
律師:“那我們能不能找審核人員了解一下?”
工作人 員:“這個審查員不會接見的”。
相關法律:根據國家商標局、商評委頒布的《商標審查標準》的相關規定,商標的讀音、字形相同或近似,易使相關公眾對商品或者服務的來源產生誤認的,應判定為近似商標。而三點水的“滴滴”商標無論是讀音還是字形、文字結構上,都與妙影公司在先注冊的“嘀嘀”商標構成相同或高度近似,且二商標都核定或指定使用在計算機程序(可下載軟件)等商品上,二者共存易造成相關公眾的混淆、誤認,屬于近似商標。因此商標局在對實質審查時就應將“滴滴”商標申請主動予以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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