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投資備案申請資料,分為兩種形式備案和核準;
第一、企業開展實行備案管理的境外投資所需的材料(投資額低于3億美金,涉及敏感國家和地區、敏感行業的項目除外)
1、《境外投資備案表》(加蓋印章)(主要包括投資主體情況、境外企業名稱、股權結構、投資金額、經營范圍、經營期限、投資資金來源、投資具體內容、投資項目盈利模式、預計年盈利額、項目前期工作計劃(聘請多少人、是否租用辦公室等));
2、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印章);
3、前期工作情況(新設境外公司項目)、盡職調查報告(并購境外項目);
4、境內企業最新年度審計報告;
5、境內企業股東會或董事會決議,附上全體股東、董事證件掃描件;
6、境內企業銀行資信證明(等于大于投資額)。
第二、企業開展涉及敏感國家和地區、敏感行業的,實行核準管理的境外投資(投資額高于3億美金),具體資料根據公司情況而定,可以與我們咨詢顧問詳細溝通。
1、與我國未建交的國家(24國): 不丹、岡比亞、布基納法索、圣多美和普林西比、斯威士蘭、梵蒂岡、帕勞、馬紹爾群島、所羅門群島、基里巴斯、圖瓦盧、瑙魯、巴拿馬、多米尼加、海地、薩爾瓦多、洪都拉斯、危地馬拉、尼加拉瓜、巴拉圭、伯利茲、圣基茨和尼維斯、圣盧西亞、圣文森特和格林納丁斯。
2、受聯合國制裁的國家(13國): 朝鮮、伊朗、利比亞、蘇丹、索馬里、利比里亞、科特迪瓦、剛果(金)、幾內亞比紹、厄立特里亞、中非、伊拉克、黎巴嫩。
3、敏感行業包括:(1)武器裝備的研制生產維修;(2)跨境水資源開發利用;(3)新聞傳媒;(4)需要限制企業境外投資的行業:1)房地產2)酒店3)影城4)娛樂業5)體育俱樂部6)在境外設立無具體實業項目的股權投資基金或投資平臺。